内蒙古人大2022/12042022年11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区首部规范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地方性法规。革命文物承载着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记载中国革命的伟大历程和感人事迹,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内蒙古拥有丰富的革命文物资源,做好革命文物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条例的制定施行,意义非凡。作为中国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有着光荣的革命历史,有着丰富的革命文物遗存,这些文物时间跨度长,空间分布广,是革命文化的物质载体,承载着革命先辈英勇奋斗、不怕牺牲、百折不挠的革命传统、优良作风、革命精神。一件革命文物就是一段难忘的历史,一处革命遗迹就有一个动人的故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做好革命文物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令人遗憾的是,全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部分地区和部门对新形势下做好革命文物工作的重大意义认识不足,存在管理薄弱、保护不够、传承利用不到位等问题。为此,亟需制定一部法规,以便更好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更好统筹革命文物保护与利用、革命文化弘扬与传承,更好发挥革命文物服务大局、资政育人和推动发展的重要作用。由此,《条例》列入了2022年度常委会重点工作。立法调研接地气法规质量有保障早在今年年初,教科文卫委员会就制定了立法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时间进度。3月上旬,形成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将其印发12个盟市人大书面征求修保护利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革命文物弘扬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传承红色基因——《内蒙古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条例》诞生记来苏香聚焦·直通常委会DOI:10.16744/j.cnki.cn15-1219/d.2022.12.007内蒙古人大2022/1205改意见。在最重要的立法调研环节,组成了由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家学者参加的立法调研组,赴区内外调研。调研组赴呼和浩特、乌兰察布市,在多松年故居、德胜沟大青山抗日游击根据地旧址、乌兰夫故居和乌兰察布市贺龙革命活动旧址、绥蒙革命纪念园、集宁战役旧址等处实地调研,通过实地查看革命文物遗址、遗迹、旧址等了解了革命文物的保护管理和传承利用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调研组在呼和浩特市和乌兰察布市分别组织召开了由文化和旅游、党史、退役军人事务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