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务RCEP框架下成员国通关便利化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党英杰朱振掌孝恩耿丽唐红军内容摘要: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是迄今为止全球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充分运用RCEP中通关便利化相关开放承诺和规则条款,对于维护全球多边贸易体制、促进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文章选取了RCEP成员国中具有较大贸易份额和影响力的国家作为重点观察与研究对象,从影响通关效率的关键维度进行比较分析,在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的基础上,为我国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推进通关便利化改革、促进外经外贸高质量发展提出了优化改进建议。关键词:通关便利化通关时间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根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批准生效的有关规定以及RCEP成员国国内立法核准进程,随着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和越南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和澳大利亚4个非东盟成员国陆续提交核准书,RCEP自2022年1月1日起在上述10国正式生效。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通关便利化改革、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对促进形成区域一体化大市场、加快构建我国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选取RCEP成员国中与我国贸易份额比重较大、国际影响力较强的日本、韩国、新加坡等部分国家为主要研究对象,基于世界贸易组织(WTO)、世界海关组织(WCO)等国际组织机构对贸易便利化的有关要求,围绕进出口货物通关时间、“单一窗口”建设等便利化关键领域的实践做法进行比较分析研究,由此得出对我国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的有益启示。一、RCEP中通关便利化的主要内容RCEP协定主要框架包括序言、20个章节、4个市场准入承诺表附件;其中,通关便利化方面的措施主要分布在第四章“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在其他章节如第五章“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第六章“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等有所涉及。本文结合实践中影响通关便利化水平的不同维度和实操层面需改进的方向,将RCEP协定中涉及通关便利化的内容归纳提炼为以下四个层面。(一)宏观制度设计层面一是执法一致性问题。各缔约方应在其关境内就法律法规和程序保持统一,这是首次在自由贸易协定中对执法一致性进行规定。各国应确保其进出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措施在全关境各个口岸保持一致。二是公开透明度问题。各缔约方应以非歧视和容易获取的方式,及时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