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父母离婚子女抚养费恳求的相关征询题征询:我朋友和他丈夫感情不和考虑离婚,双方生有一女(未成年),男方同意离婚,也同意女儿跟随我朋友生活,但未能就如何承担抚养费达成一致意见。现在,我朋友想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征询:抚养费包含哪几项?抚养费详细数额如何确定?能否要求对方一次性给付?桂平刘某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假设干征询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征询题的假设干详细意见第7“条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按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才能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半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杉树比例确定。有特别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第8“条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因此,关于你朋友女儿抚养费征询题,她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提出相应恳求,不过法院在审理期间会充分考虑子女的需求以及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才能来加以认定。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