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中的“阶级论〞可以休矣朱志宇这个题目一出来,就可能会得到一局部人的“板砖〞。对于阶级论,在中国现实语境下还是比拟流行的,因为有根深蒂固的历史观念在。如果此类概念用于社会学,那么也未尝不可。用在经济学上,殊难成立。通读亚当·斯密的国富论,整本书〔上下卷〕涉及到许许多多、各色各样的人,上到国王君主,下到贩夫走卒,也确有阶级划分的概念。如国富论第十一章“土地地租论〞的结论中,谈到三个阶级的收入及利益分配时说:一国土地劳动年产物的全部,或者说,年产物的全价格,自然分解为土地地租、劳开工资及资本利润三局部。这三局部构成三个阶级人民的收入,一由地租生活,一由工资生活,一由利润生活。此三阶级,是构成文明社会的三大主要根底阶级。一切其他阶级的收入,终归是这三大阶级收入的派生。[1]就二百多年前的英国来说,毕竟还处于工业起步阶段,相对社会结构比拟明显。自然人会被分为不同的阶层:有国王代表的国家统治阶层,有企业雇主和地主,有独立手工业者,有最下级的普通劳动者等等。在这样相对稳定的社会结构中,分阶级而论,似乎有言之成理的依据。斯密的经济学说探讨的是国民财富之所以增长的根源。在生产要素中由土地、资力财货〔即资本〕和劳动力三个要素构成。因为土地和资产是相对转移的过程,只有劳动力才能让资产增值,因此他倡导劳动价值学说。劳动是创造国家财富的唯一根源。一旦看清财富增长的本质后,其暗含其中的经济规律便能显现出来。目的是让国家的人民和君主依照经济学中的规律而共同致富。因此,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说:作为政治家和立法家的一门科学的政治经济学,他有两个不同的目标:第一,给人民提供充足的收入或生计,或者更确切地说,使人民能给自己提供这种收入和生计。第二,给国家或社会提供注意足以施行公务的收入。其宗旨在于可使人民和君主都富裕起来。〞[2]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斯密对于下层普通劳动者更加怜悯和关心,对有产人士的不劳而获是嗤之以鼻的。他是一位早期地道的民本和民主主义者,提倡民富理念。只有民富才能国强,而不是先国强而后民富的原那么。因此,它的书名本为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可谓直接本质。20世纪初,中国近代启蒙思想家严复将其翻译成原富,还是比拟贴切的。20世纪30年代,国富论梅开二度,被重新译介至中国〔郭大力、王亚楠1930年--1932年翻译出版的国富论〕,仅是作为方案经济的陪衬和批判的产物,那时就有了地主阶级、资本家阶级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