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企业营业执照工作实施意见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开展清理撤消未年检企业营业执照工作对于摸清家底,开展巡查工作和以后的年检工作以及“金信工程〞的顺利推进都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而且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进行。为此,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法律和本实施意见开展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目标考核,奖惩逗硬。二、撤消范围(一)2023年度及之前的未年检企业;(二)截止20x年9月30日,未参加202223年度年检的危化品经营、煤矿业等涉及生命、财产重大平安隐患的企业;(三)对市局列入撤消范围:1、零首付实收资本的公司,满三个月时实收资本仍不能到位20%,既不申请变更登记,也不办理清算小组备案的公司;2、新设企业六个月未开展经营活动的;3、相关前置审批部门撤消许可证,未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和注销登记的企业;以上3类企业的清理撤消工作不纳入本局此次对未年检企业的撤消工作范畴,由市监科另行制定实施意见。(四)经营地址在机场分局管辖范围内但尚未移交企业档案的应予撤消企业纳入本局撤消范围,由临港所具体负责。(五)本次撤消范围的企业类型为。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但不包括私营企业(原按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登记的企业)、“三资〞企业等。三、撤消工作分工(一)本局成立20x年清理撤消未年检企业营业执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纪检组长、机关党委书记、执法分局局长任副组长,执法分局、办公室、市监科、注册科、法制科和各所负责人为成员。撤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清吊办)设在市监科,罗万明任办公室主任,余明、杨秀德任副主任,牵头组织实施清理撤消工作,负责相第2页共4页关公告的统一发布,负责收集相关材料,汇总形成简报,按市局要求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市场处,协同局办公室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工作。(二)注册科负责指导、催促各所做好未年检企业年检信息的核实工作,确保未年检企业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三)执法分局负责撤消处分工作,指导做好各所做好撤消处分工作。(四)法制科负责撤消处分的核审工作。(五)办公室负责为各所查询企业档案提供便利并出具相关文书,协助执法分局做好网上公告工作,与市监科共同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工作。(六)各所开展撤消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报“清吊办〞(市监科)和局办公室。四、撤消工作程序及要求(一)总体思路由各所按照行政处分案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