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习省行政程序规那么心得体会近日出台的湖南行政程序规那么,对于推动我国行政程序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行政程序法是行政法中的根本法,程序是看得见的正义,法律不但要做到公正,而且要使人们相信其是公正的。因此,制定和完善程序规那么,是建设法治政府根本条件之一,也是一个法治国家所追求的价值目标。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健全组织法制和程序规那么,保证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这是对建设法治政府的历史性总结。任何权力的行使,都必然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权限职责的实体内容必须通过组织法加以规定,实体2职责权限通过程序才能完成。中外法制实践证明,行政权力能否公正、民主、高效、低本钱运行,都取决于程序的设置和遵循。程序是履行职责的步骤、方法、期限和顺序,一旦权限确定,关键就是行使权力的程序。也就是经过哪些步骤,运用何种方式,在多长时间内,按何种顺序到达目标。没有不经过程序就到达目标的可能。只有通过程序制度才能保证政府在权力运作中的公开、民众参与,“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十九大报告有一个非常显著的特点,就是对“公开〞、“参与〞这两项程序原那么的充分重视,多处3提到要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通过程序,让“公正〞为人民所“见〞,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关键之一。但同时又是行政程序中的薄弱环节。所有这些都说明,制定一部统一的、能充分体现十九大关于健全程序规那么要求的行政程序法典,已经是我国行政立法的迫切任务,成为保证行政机关能否依法行政的两大条件之一。行政程序法是标准政府行政行为的程序,是政府行为在程序上承当的义务,也就是公民的程序权利。正因此,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行政程序的建设。很多4国家都制定了行政程序法典。我们国家很大,国情复杂,要想一步到位确定一个全国的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困难很大,那么,中国的行政程序立法的路径应该是什么样的呢?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程序立法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教训,为今天的探索提供了理论和实践根底。1989年,我国出台了行政诉讼法,可以讲,我们对于“程序法治〞的理解就是从那里起步的。行政诉讼法对于合法行政行为规定了三个条件:有事实根据,有法律依据和符合法定程序。“符合法定程序〞针对的主要是当时普遍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的现状提出的,5但当时实践经验很少,对国外的情况也不了解。我们因此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