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车辆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确保用车平安,节省油费及修理开支,保证工作用车,特规定如下:1.依据分级管理、统一监管的原那么,局人秘股负责对全局的车辆使用状况和驾驶员进行监管,局机关车辆由人秘股直接管理。2.班子成员对应的车辆要尽量保证分管股室和项目部的工作用车。3.因公急用,经请示局主要领导,人秘股长可调派局任何车辆。4.领导外出不带车时,车辆应入库停放,其他人员和驾驶员不得擅自使用。5.公车不准用于婚丧嫁娶,车子出市区司机确定要向人秘股长报告,否那么一切后果自负。6.车辆保险由人秘股统一办理,驾驶员应按交通部门规定做好年检工作。7.车辆加油实行加油卡制度,由人秘股统一办理油卡,计财股按时向卡内充值。越野车每月充值1500元,其他车辆每月充值1200元,节余留下月使用,缺乏局部由车辆使用人向人秘股提出书面申请,经局长批准后,计财股依据批准的金额补充油费。8.车辆修理本着“合理支出,节省费用〞的原那么,全局车辆统一在定点厂修理。修理前,驾驶员应填写车辆修理申请表报办公室审批,300元以内由人秘股长批准,300元以上由局长确定。9.车辆修理完毕,由驾驶员检查、车辆管理人员审核后一并签字,未经审定或不在定点修理厂进行修理的(经局长同意,市外、长途应急修理除外),一切费用概不报销10.坚持车辆管理统计制度。人秘股对行驶里程、耗油数量、修理费用进行每月统计、半年小结、全年核算,并准时呈班子成员批阅。11.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章,确保行车平安,严禁酒后驾车,人为造成违章罚款不予报销;要经常检查保养车辆,保证车容洁净,上班时间应在工作室等候,做到随叫随到。12.驾驶人员在行车中发生事故,不管责任如何,必需马上向人秘股和局长报告,24小时内提交书面事故报告;隐瞒不报的,一切后果自负,并追究相关责任。13.全年行车平安,没消逝事故、车辆保养好的,年底发放交通平安奖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