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XX省关于实施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的意见XX省关于实施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的意见【公布单位】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1990062023【实施日期】1990062023【章名】全文国务院批准由国家教委发布的幼儿园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国家教委发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下称规程),是国家为加强对幼儿教育的管理和指导颁发的重要行政法规,对逐步实现我国幼儿教育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促进幼教事业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现就我省实施两个法规提出如下意见:一、宣传、学习条例、规程,树立依法治教的观念条例和规程是举办、管理和评估幼儿教育的根本依据,要广泛宣传,使法规在实施中能得到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各级政府主管教育的负责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幼儿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教研人员、幼儿园的主办单位有关负责人、园长、教师、工作人员等,都要根据国家教委的要求,搞好条例和规程的学习、宣传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幼教专职干部要接受条例、规程的培训。省、地(州、市)幼教专职干部由国家教委负责培训,省教委负责培训县(市、特区、区)幼教干部、视导员,地、州(市)教委(教育体育局)负责培训示范性(实验性)幼儿园的园长,县教育体育局(教委)负责培训其它幼儿园园长及幼儿园主管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及个体办园的主办人。培训工作要求在一九九0年完成。培训要妥善安排,讲求实效,通过培训使他们了解幼儿园的任务,第2页共4页举办幼儿园的根本条件,保育、教育的工作目标,有关的规章制度,法律责任等,树立依法治教、依法办事的观念。二、要从实际出发,根据条件和可能,逐步实施执行条例和规程,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本着积极、稳步、扎实的精神,有方案、有步骤地组织实施,不搞“一刀切〞。对办园条件和水平,应在坚持根本要求的前提下,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条件的幼儿园提出不同要求。对条件差的幼儿园,一般不要采取关、停的简单处理方法,要催促他们积极改善办园条件。已经普及初等教育的区、乡要积极创造条件举办幼儿园,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农村幼儿教育,逐步提高农村幼儿入园(班)的比例。各县教育部门要在一九九二年前,办好一所实验性(示范性)幼儿园和一所以上的农村中心幼儿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范围内工矿企事业幼儿园的指导、管理,各工矿企事业幼儿园主管单位要严格执行法规要求,使幼儿园不断开展、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