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工商四个统一经验交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周伯华局长提出的“四个统一〞要求是我们工商部门在努力履行行政执法、监管市场和维护经济秩序职能中,落实科学开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这一价值理念,在哲学上蕴含着高度的辨证性、质量互变性、内因决定性和认识能动性原理,有着深刻的物质内涵和精神内涵。作为一个行政执法部门履行职能的价值观念体系,需要我们不断地理解、领会并实事求是地进行探索与实践。一、坚持辨证统一性周伯华局长在“四个统一〞中所强调的“监管与开展、监管与效劳、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统一〞,特别是“努力做到监管与开展的统一,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的理念,是我们工商部门司职于国家经济开展重任、表达政府行政能力、促进人民安康社会和谐之大命题。我们知道,唯物辨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最根本的观点。把监管与开展、效劳、维权、执法,从我们日常职能的履行中提取出来进行“放大,〞作为一个事物两个方面来进行判断,并力求两者的统一,这是唯物辨证法的一个生动表达,今天,我们在落实科学开展观,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开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这一观点已深入人心。因为大家知道,只有正确且准确地树立“开展、效劳、维权、执法〞理念,才能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目标的实现;监管是国家赋予工商部门的神圣职能,依法行政就是为了兴国富民,就是为了保证又好又快开展目标的顺利实现。过去,人们常从狭义中去理解,将监管与开展、效劳、维权、执法孤立并对立起来,似乎两者不可调和,形成“一放(开展)就乱,一乱就收(监管),一收就死(停止开展),一死再放〞的思维定势。监管与开展、效劳、维权、执法,有时确实存在着“有正有反〞,有时在开展中不标准或在监管中过度性也确实存在“肯否相悖〞,但是更要成认它们之间更多存在的是“有联系有比照〞的统一性、有机性和转化性,把监管与开展、效劳、维权、执法统一起来,就是辨证唯物主义对纷繁复杂现象高度概括后应该具有的判断,这种统一的观念,第2页共3页对依法行政应该提倡什么、反对什么进行了科学而生动的归纳,其中深刻而辨证的合理内涵,是一种带有着鲜明时代概念,并且是行政执法部门应该具有的与时俱进的价值观。二、重视量的扩张性“努力做到监管与效劳的统一,不断提高为经济社会开展效劳、为广阔经营者和消费者效劳的水平。〞“四个统一〞中这第二个理念,揭示出当今政府的“监管〞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