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质监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当前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林业是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开展的重要根底,是生态建设最根本、最长期的措施。在可持续开展中,林业负有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林业负有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林业负有根底地位。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林业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因此,做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维护生态平安,不断地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国民经济和社会进步才能实现可持续开展。近年来,XX县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始终坚持以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为武器,依法行政。林业行政执法在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努力克服不利因素,严格执法,依法治林,适时开展专项行动,严历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为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保护森林资源和林业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和奉献。但是,从目前开展林业行政执法的情况来看,我市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还不能适应生态建设开展和治理的需要,依然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后,对林业行政执法提出了新的要求,这就促使我市林业主管部门和执法人员,要正视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研究,提出改进和完善的措施,把全市的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结合实际,笔者就广汉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对策及建议。当前,我市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是:一、对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还不够深入,缺乏应具的法律权威。自森林法公布以来,虽然全市各乡(镇)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屡次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但往往限于帖标语、发资料、办专栏、出动宣传车等形式,而深入基层讲法、以案释法的较少,结果是声势大收效小。据调查,目前,全市干部中有13%、群众中有52%的人不了解甚至不知道森林法。特别是一些不识字的农民,对森林法知之甚少,有的只知道森林法就是不能随便砍别人的树,认为只要树是自己栽的,想怎样处理就怎样处理,因而违了法也不知道。有的村干部认为集体的林木属集体管理,砍几棵树自己有处理权,砍集体的树给社员解决困难没什么不对。有的社员认为山林是分给自己的,自己房前屋后栽的树,砍树办不办手续、砍多砍少是自己的事,别人管不着。另外,在森林法的宣传中,存在讲大道理、喊口号的情况多,对有关的具体规定和具体的配套法规讲得少的问题,如占用使用林地、木材采伐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