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全镇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管理意见2023年正值我市新一轮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工作年,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标准全市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管理的意见(常办发[2023]34号),为进一步标准和完善我镇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管理工作,结合目前实际情况,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严格遵循新一轮土地流转(入股)工作原那么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2023年中央1号文件为指导,坚持常办发[2023]34号文件中四项原那么,群策群力鼓励农户走农地合作、入股开展道路,建立健全农村承包土地的流转管理机制,在稳固上一轮水稻产业化经营规模根底上,扎实开展新一轮农地流转入股工作。二、健立健全新一轮土地流转发包经营机制(一)流转面积遵循农地经营适度有序原那么。新一轮农村土地流转中连片发包经营面积,原那么上稻米以20230-150亩、蔬菜以30亩左右、水产以40亩左右、林果以50亩左右为宜。工商资本及其他组织从事农产品生产的经营面积超过200亩的,须报镇农经部门备案;经营面积超过500亩的,须报市农村承包土地管理部门备案。(二)流转费结算(1)大户承包金结算标准。各村农地股份合作社农户委托集体流转的农村承包土地,在到期重新流转大户经营必须采取市场化竞标,拟订适合本村农地竞拍程序和操作流程。根据经营品种收取不同承租金。稻麦传统种植发包经营价格不低于650元/亩(不含约定的各项财政补助中由合作社享受的局部);水产养殖、蔬菜种植以及绿化等农林用地发包经营价格根据各村实际招拍竞价,结合历年结算农户流转费实际情况,按高于稻麦传统种植发包经营价格执行。根据各村水稻产业化经营面积由市、镇两级拨付的补助资金由村或合作社享受并由村或合作社与农户进行结算。农资综合补贴由种植方享受或由合作社与种植户在合同中约定享受方。第2页共3页大户承租价格在合同期内根据市场物价因素变动和国家粮食收购指导价的涨跌适时调整并结算。(2)农户土地流转费结算标准。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费可以实物结算的,原那么上以不低于每年每亩550斤中等质量晚粳稻谷结算,亦可按当年本市公布的中等质量晚粳稻开秤指导价格折为货币结算,货币结算原那么上不低于每年每亩800元。与农户结算方式及标准在土地流转合同中予以明确。二次分配视各农地合作社盈利情况由所在村两委或理事会审议决定。流转期间由于政策因素变动需调整的,那么按实进行调整结算。水产养殖、蔬菜种植以及绿化等农林用地流转费结算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有条件的村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