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监理企业面临的困境及开展对策一、前言我国的水利建设监理事业是在水利建设事业的改革开放中应运而生、开展壮大的,水利工程施行监理制度,最早是在1982年的鲁布革水电站工程中采用的。经过十几年的培育和开展,现已成为水利建设事业中一支不可缺少的力量。到1999年底建设监理单位已经开展到上千家,从业人员几万人,广阔监理工作者奋战在各个不同的建设工程中,为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建设监理制已经与业主负责制、招标投标制一起成为建设管理体制中的一项根本制度,但是如何坚持和完善建设监理制、怎样继续深化对监理重要性的认识,提高监理人员的社会地位和工作地位,摆脱监理行业存在的困境,使监理事业健康开展,进一步走上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的轨道,在今后的水利建设事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广阔监理企业需要不断探索和研究的重要课题。二、监理行业目前存在的问题(一)建设单位认识上的误区我国于1998年公布实施建筑法,2022年公布实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部也于1999年发布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以上文件都设专章明确阐述了工程监理的性质、地位、作用、罚那么及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的关系,但目前在一些建设单位中在对监理的认识上普遍存在以下误区:1、委托监理与不委托监理不是十分重要的事;2、只要是监理单位就能够胜任监理工作(不了解优质效劳与劣质效劳的差异);3、委托监理是找一个承担质量的责任者,出了质量问题可以推卸责任;4、监理是我雇来的,叫你做什么就得做什么;5、责任是监理的,权利是业主的;6、监理合同洽谈中,监理酬金压得越低业主洽谈者成绩越大。由于以上原因,使得监理人员合理的权利得不道行使,正常的监理工作受到干预,从而影响了监理程序的执行,影响了监理成效。(二)监理市场发育不标准1、市场规律与市场保护的矛盾。市场经济最大的特征就是市场的公平准入,即市场的开放性,没有市场的开放就没有合理的竞争,而当前监理市场的开放却受到了许多制约,主要表达在行业性保护和区域保护。有些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利用监理企业需要到当地注册的有关法律条文保护当地或自已下属监理企业,有些地区通过收取高额注册管理费的手段排斥外来监理企业进入市场。这些条块管理导致监理单位在监理市场里步履维艰,只能在很小的范围内生存。2、政企不分与不平等竞争国家推广现代企业制度,强调政企分开,但目前很难实现政企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