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党委〔党组〕及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意见建议关于建立健全党委〔党组〕及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各区党工委,各镇〔场〕党委,县委各部门,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县各群众团体党组织: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不断加强和改良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建立党委〔党组〕及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和主要原那么〔一〕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改变过去党建工作由党委〔党组〕书记、专职副书记、组织委员〔党群局长、党办主任〕“包榄〞的工作模式,结合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将党建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每位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明确责任清单,强化述评考查,严肃责任追究,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指导、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着力形成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开展互促双赢的良好态势。〔二〕主要原那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逐级明确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推动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围绕中心、效劳大局。把党建工作放到建设“强富美高〞新海安的大局中去谋划,围绕开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开展。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引导各基层党委〔党组〕从实际出发,找准党建工作着力点,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有针对性地釆取措施,全面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二、构建党委〔党组〕及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体系〔一〕落实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承当本区镇、本单位抓基层党建的主体责任,要强化主业意识,切实履行好以下7个方面的职责。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其他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本区镇、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规划、方案、制度和措施,作出年度党建工作承诺,并组织实施;与基层党组织签订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有效整顿软弱松散基层党组织。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