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开展意见一、加大土地供应调控力度,增加市场有效供应(一)根据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和土地储藏状况,适度增加年度商品房用地供应量。202223年全市(含四县)房地产开发用地方案供应5000-5500亩,其中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供应不低于800亩。适时调整土地供应结构、供应方式和供应时序,进一步深化土地供应方式改革。(二)对全市已出让的房地产开发用地逐一进行疏理,加强协调,加大土地整理力度,按期交付建设用地。对已经交地的商品住房建设工程,限定开工日期,确定上市预售时限,加快审批进度,促使其早日开工、早日上市;对由于受让方原因,超出合同约定开工开工日期满1年未开工开发的,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2年未开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缺乏1/3或已投资额缺乏1/4,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按闲置土地处置。(三)大力推进净地出让制度,今后,凡拟公开出让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原那么上先由市国土部门进行收储后,委托相关部门根据城市规划和建设用地的要求,对其进行房屋拆迁,完成“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由市国土部门以招标、挂牌或拍卖的方式公开出让。在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中进一步明确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载明工程工程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及违约责任。二、强化规划调控,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四)对新供应的住房用地,市规划部门在编制用地规划条件时应当明确住房套型结构比例,把套型比例作为一项强制性指标纳入规划设计条件,并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套型结构比例按总量平衡、工程平衡、区域平衡原那么控制,并将比例分解到具体区域,落实到具体工程,确保全市全年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面积到达总建设量的70%以上。(五)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工程以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第2页共3页下面积所占比例按20230%控制;新供应的土地,在出具规划设计条件时按以下类别严格控制:新挂牌的改变原用地性质进行商品住房建设的工程,以建设中小套型住房为主,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所占比例按70%控制;已开工建设的分期商品住房建设工程,如遇规划、建筑方案需调整重新申报的,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所占比例应不低于40%。三、继续鼓励自住型消费,进一步开展二手房和租赁市场(六)有区别地适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