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调解工作完善调处化解纠纷综合机制[五篇模版]第一篇:创新调解工作完善调处化解纠纷综合机制创新调解工作完善调处化解纠纷综合机制近几年来,事关民生的婚姻家庭纠纷、山林土地纠纷、相邻权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劳务纠纷、交通肇事人身损害纠纷等日益增多,审理和执行难度加大,处理不好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从而影响到深化改革的进程,各级各部门在如何创新调解工作、完善调处化解纠纷综合机制越发显得十分重要。在此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于202223年8月4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假设干意见,旨在建立和完善对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中所形成的调解协议的效力确认制度,进而形成党委牵头、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全社会参与的“大调解〞化解纠纷机制。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进一步明确了司法确认机制成为化矛盾、促和谐的创新机制,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一大亮点,司法确认无疑成了人民法院主动参与创新调解、完善调处化解纠纷机制的一个有效途径。司法确认是指经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经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签字盖章后,当事人可以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确认其效力,经法院审查,认为协议合法有效的出具法律文书确认该调解协议,并赋予该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的制度,其具有群众维权本钱低、诉求程序便捷、司法权威性强、司法指导性强、定纷止争效果好的优点。现中央提出以传承“枫桥〞经验构建“五级联动调处〞机制给我们基层法院如何化解矛盾纠纷摆出了一个新课题,2023年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司法确认的范围予以扩大同“枫桥〞经验不谋而合,这就要求我们加快研究步伐。笔者从XX省XX县区XX县区人民法院开展诉调对接中采取的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原因着手进行调研,提出粗浅建议,予以寻求更加标准和完善调处化解纠纷机制的持续开展。一、XX县区法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的现状及做法(一)现状2023年3月,XX县区法院同县司法局共同研究,制定诉调对接工作方法(试行),随后组成由县委政法委牵头、法院、司法局参与的调研组,分别到辖区十个乡镇进行调研、衔接,拉开了诉调对接的序幕。同年,法院参与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交警部门对接80余次,制作司法确认书36件,占全年收案的15%。2023年,上级明确制作司法确认书仅限于人民调解委员会做出的调解协议、交警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