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农业部催促检查工作管治方案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认真贯实中共中心、国务院以及农业部党组严重决定方案和主要工作部署,实时处理中心指导和部指导同志指示件以及其他交做事项,保证农业部政令疏通,进一步推进催促检查工作标准化、准那么化,依据中共中心、国务院和农业部有关增强催促检查工作的规那么和意见,结合农业部实践,制订本方法。第二条农业部催促检查工作是指对严重决定方案、主要工作部署、主要大会议定事项、指导同志主要指示和其他交做事项的贯实和处理状况进行催促检查。第三条本方法合用于农业部机关各司局、直属各单元。第四条农业部催促检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主要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实科学开展观,具体增强催促检查工作,推进党中心、国务院以及农业部关于农业乡村经济工作的严重决定方案和主要工作部署的贯实,促进农业乡村经济又好又快开展。第五条农业部催促检查工作要遵照脚踏实地、突出重点、考究时效、保证落实的准那么,切实做到事事有下落、件件有后果。第二章催促检查工作范围第六条中共中心、国务院文件作出的需求农业部申报贯实状况的严重决定方案和主要工作部署;中共中心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交办的催促检查任务。第七条中共中心、国务院指导同志明确要求农业部处理并申报处理后果的指示件,或批请农业部担任同志阅、参阅、阅酌、研讨、思索,但需求反响处理后果的指示件。第八条全国农业工作大会、全国农业厅局长座谈会、农业部党组大会、常务大会、专题大会等主要大会和农业部文件作出的需求督办落实的严重决定方案和主要工作部署。第九条部指导同志的主要指示件和明确要求申报处理后果的指示件,以及交办的其他催促检查事项。第2页共6页第三章催促检查工作责任第十条办公厅担任农业部催促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推进,依照“三定〞方案规那么和部指导要求,对催促检查事项进行立项、交办、检查和督办,担任贯实状况的汇总、申报、传递。办公厅督查保护秘密处承当详细落实工作。第十一条机关各司局、直属各单元担任承办催促检查事项的组织施行并反响贯实状况。首要担任同志是催促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担任同志分担催促检查工作。综合处、办公室担任本司局、本单元催促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明确一名处级干部作为催促检查工作的联络员,指定专人详细担任催促检查事项的注销、催促、检查、申报等工作。有关营业处室详细承当催促检查任务的贯实工作。四章催促检查工作顺序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