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资料1、什么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就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国家政权、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的力量,各单位、各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综合手段,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其实质就是一项教育人、挽救人、改造人的系统工程,要做好这项工作,根本的方法是走群众路线。2、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的名称是什么。是常设机构还是临时机构。中央社会治安治理领导机构的名称是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是协助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机构。3、什么是“人防〞、“技防〞。所谓“人防〞,是指通过人的行为,如建立治安联防队、护厂队、护村队,组织居民“看门望户〞等以到达防范目的的防范措施。所谓“技防〞通常指采用专门技术手段进行的防范措施。如在居民区设立防护院墙,加固门窗,安装防盗门,建立防盗、防火平安报警系统等。4、什么是综治属地管理原那么。就是以地理区域的划分为根底,即以“块〞为根底,所有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接受和服从所在地对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对于属“条〞系统的部门、单位,既要认真执行直属上级部署的综合治理任务,也要接受、服从所在地的协调与监督,为使该地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行动统一,形成合力。5、什么是综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简而言之,就是“谁〞负责的地区、部门、单位在治安上出了问题,“谁〞就要对此负责。6、什么是刑事案件。什么是治安案件。分别由什么机关受理。第2页共7页刑事案件是指为了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或受理的案件。按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对刑事案件的管辖有三种情况:一是告诉才处理和其它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并可以进行调解。二是贪污、渎职、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以及检察院认为需要自己直接受理的其它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和决定是否提起公诉。三是上述规定以外的其它案件的侦查,都由公安机关进行。在日常生活中遇有刑事案件,最好根据案件性质到主管机关报案。但是这了方便群众报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于控告、检举和外国人犯罪人的自首,都应当接受,不得推诿。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控告、检举人。治安案件是指公安机关和基层保卫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