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我市户籍管理实施意见我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我市所处地理位置、人口迁入的流向等情况,依照省政府批转关于我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为严密和完善户籍管理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城镇化进程和经济开展,特提出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一、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标和原那么通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强政策引导和宏观调控,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加快我市城市化进程。通过改革,进一步完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使户籍登记能够如实反映公民的居住和身份状况,为政府有效地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能奠定根底。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原那么:一是坚持实际居住地登记和当地需要、当地受益、当地负担的原那么。二是坚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那么。三是因地制宜,促进城乡协调开展的原那么。四是经济和社会开展的实际需要和综合承受能力相适应,科学制定人口开展规划,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快速稳定开展的原那么。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内容(一)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那么,以落户条件取代方案指标,取消入市许可证及“农转非〞方案管理。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1、在全市打破城乡分割的农业、非农业二元户口管理结构。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自理口粮户口、地方城镇户口及其他类型的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从人口统计口径上,城市市区、四县建制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居民统计为“城镇人口〞,其它的统计为“农村人口〞。使户口登记制度如实反映公民的实际居住状况。2、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及居民户口本户别栏内取消“非农业〞或“农业〞字样,直接注明“家庭户〞或“集体户〞,实行城乡统一的居民常住户口。在办理户口迁移工作中,省内户口迁移及外省迁入的不再注明户口性质,迁往外省的,可根据是否纳入城镇人口范围,在户口迁移证上加盖“农业〞或“非第2页共6页农业〞长条章。3、对于人均缺乏0.1亩地的村庄,撤村建居,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股份制。村民在入学、就业、低保、退伍安置等方面享受城镇居民待遇。(二)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根本落户条件,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切实解决当前户口迁移、登记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1、对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可在当地申请办理本人及共同居住直系亲属的常住户口。迁入市区的只限本人、配偶及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