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巡察干部怎样提高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今年下半年以来市县两级巡察拉开帷幕,巡察组纷纷进驻被巡察单位,在发现问题线索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首轮巡察过后也集中反映出巡察干部发现问题与案件线索越来越难,腐败分子的反侦查能力也越来越强等问题,这些都对巡察干部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巡察干部应该有“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胆识,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见招拆招,以变应变,让腐败分子原形毕露,无处藏身。前期做足“功课〞,多渠道了解被巡察地区和单位情况。在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地区、单位之前,巡察组要积极主动通过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信访、审计、反贪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沟通,了解掌握这些部门和单位对被巡察单位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选人用人等方面的反映和举报,并逐一梳理、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同时,多渠道收集了解被巡察地区、单位的情况,如经济社会开展情况、领导班子团结情况、毛病较多的干部情况、干部群众的情绪等。必要时候巡察组要亲自约见反映重要线索的举报人,认真听取其诉求和问题反映,适时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实地取证、验证,瞪大眼睛发现问题、寻找线索。带着这些情况和问题去巡察,更有利于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创新谈话方法,在提高谈话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上下功夫。古人说得好,“凡事预那么立,不预那么废〞,不打无把握之仗。个别腐败官员生活在干部群众的汪洋大海之中,难免会露出腐败的蛛丝马迹。只有灵活采用不同的谈话方式,才能谈出实情、隐情。在个别谈话前,要对谈话对象的个人情况如籍贯、学历、专业特长、任职经历都有所了解。谈话过程中,主谈人态度要诚恳,语气要谦和,可以采用拉家常式的谈话,结合对方的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开启谈话,使之放松情绪,减轻压力,卸下包袱,尽量赢得谈话对象的信任,使之尽量讲真心话,反映真情况,说出实问题。要注意听弦外之音,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长期的中庸之道和当“老好人〞的思想,教育大家要“多栽花少栽刺〞,人们一般不愿意谈论别人的问题,即便是非常正直的人在谈论问题时都有各种顾虑。主谈人必须抓住谈话人想反映问题的心理,及时消除对方的顾虑和解除对方的思想包袱,把谈话不断引向深入,了解更多真实情况和信息。重视信访举报,通过办理信访举报发现问题和案件线索。信访举报包括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举报,一般分为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巡察组在进驻被巡察单位之前及时发布巡察公告,其中包含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