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院检察机关预防部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市院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开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效劳加快开展〞的检察工作主题,突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效劳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全省争第一、全国创一流,上水平、创特色、树形象〞为目标,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广阔预防干警头脑,进一步提升全市预防队伍整体素质,为全面正确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通过教育活动,切实解决思想认识和观念上的突出问题,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深入健康开展。教育和引导广阔干警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牢固树立“七种意识〞,即: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廉洁从政的意识,一切从中国国情出发的意识,严格依法办事的意识,执法为民的意识,平等保护的意识,检察工作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效劳的意识,党性意识。做到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标准,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检察队伍和检察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二、方法步骤教育活动从5月份开始,到年底结束,分为五个阶段:1、发动部署(5月上中旬)在市院召开发动部署会的根底上,各单位预防部门要组织全体预防干警进一步学习领会全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精神和省委书记在省委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央、省、市政法委和高检院、省市院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会议精神,教育引导预防干警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根本要求,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和上级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参加教育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2、学习培训(5月下旬至9月上旬)——学习内容。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省委、市委、高检院、省院及市院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有关文件和领导同志的讲话,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