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校车平安治理指导方案为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幼儿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省市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2023年11月中旬至2023年1月中旬,在全区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校车交通平安集中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省、市道路交通平安有关规定和平安校园建设的有关要求,全力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平安排查整治工作,消除隐患,确保广阔学生和幼儿的生命财产平安。二、工作目标通过排查整治,进一步标准校车交通平安管理工作,落实管理制度,增强广阔学生、幼儿及其家长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平安意识,改善学校周边交通环境,促进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发生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三、整治重点(一)重点整治对象。重点整治校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校车许可证、驾驶证、行使证)、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平安技术标准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二)重点时段。学生上下学顶峰时段。(三)重点路段。校园周边道路、校车运行路线。四、组织领导建立以区领导为召集人,区政府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校车交通平安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全区校车交通平安整治日常工作。五、工作措施(一)开展校车摸底、建档、排查工作。立即对中小学、幼儿园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摸清全区所有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的数量、所有人、乘员数、驾驶人、运行时间和路线等根本情况,建立档案。同时分第2页共4页析平安隐患情况,提出整改建议,并将排查结果与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及时沟通。(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11月30日)(二)开展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1.开展校车的平安技术状况和驾驶人资质审查。对查出的不合格校车要立即停运,到达报废标准的校车立即报废;对于车况较好、手续完备、符合营运要求的车辆,建立统一标识。对不具备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禁止驾驶校车上路行驶。加强对校车运行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严格整治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平安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乡村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对执勤中发现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要在依法查处的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