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根底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奖励方案(讨论稿)XX县区根底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奖励方案(讨论稿)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行素质教育,树立质量观念,加强宏观指导,科学合理的评价我县的教育教学质量,鼓励和调动广阔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根据黔东南州教育体育局黔东南州根底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奖励方案(试行)的通知(州教通【2023】1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开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行素质教育,树立质量观念,加强宏观指导,优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二、评价原那么科学性原那么:评价工程的设置科学、合理,数据准确,评价公平;可行性原那么:评价内容有利于操作,便于执行;综合性原那么:评价从不同学段,不同角度进行,力求就中小学教学质量有一较为全面的综合评价;终结性原那么:评价以一学年为时间界限,对一学年的教学质量进行终结性评价、表彰;指导性原那么。评价的结果有利于教学的宏观指导,有利于工作目标的明确。三、评价对象及条件评价对象是全县小学、初中、高中、职业学校及教师。集体和个人均在不违背“一票否决〞的条件下才能评奖。即: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属于“一票否决〞范围,不能评选教学质量1奖。(一)在校师生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二)学校出现重大责任平安事故的;(三)经查实出现乱收费等违纪违规情况的;(四)申报教学质量奖的教师不自觉抵抗有偿家教的;(五)在教学质量检测、评奖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六)上一学年与本学年稳固率在95%以上方能参加先进集体评奖。四、评价内容本方案主要是县教育体育局对我县普通高中、初中及小学教学质量进行分类综合评价表彰奖励。评价内容主要分。学生高考情况、学生毕业考试(中考)成绩、学生的监测成绩、学校的参考率、学校毕业生的稳固率、学校的教学常规管理水平等。同时结合我县中、小学校当年在州级教学质量评比获奖的情况进行评价。五、评价依据、方法以黔东南州根底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奖励方案(试行)的通知(州教通【2023】174号)文件为依据。评价由县教育体育局分别根据县级及以上小学毕业考试、中考、教学质量监测成绩,学校学生的稳固率、参考率和中考前100名学生录取我县高中就读情况、以及各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进行综合的评价。高中根据黔东南州根底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奖励方案(试行)进行综合的终结性评价,在参加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