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民政局开展节能降耗实施意见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为牢固树立科学开展观,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开展,现就加强节能降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工作目标和重点1、主要目标。逐步建立起节能降耗政策支撑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技术效劳体系,到202223年全市万元gdp综合能耗在20x年根底上下降20%,能源利用效率到达40%,主要产品生产单位能耗总体到达或接近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际先进水平。2、工作重点。不断推进工业节能,重点突出建材、电力、冶金、纺织、化工、造纸、印染、医药等行业的节能降耗。年综合能耗超过202300吨标准煤企业、年耗水超过2023万吨企业、年耗电超过200万千瓦时企业、拥有4吨及以上燃煤锅炉企业以及列入工业循环经济试点企业为市节能降耗重点企业。二、具体工作措施3、严格控制新增高耗能工程。禁止投资建设各类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耗能工程,建立固定资产投资工程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对年综合能耗超过202300吨标准煤或年耗电20230万千瓦时以上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固定资产投资、技改工程,按照全市202223年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水平进行控制,并报市节能主管部门核准。4、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根据上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不符合能耗标准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要坚决予以淘汰。严厉打击“新五小〞“十五小〞企业。遏止浪费能源、污染环境的现象发生。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锅炉,淘汰不符合国家和省强制性能效标准的锅炉,在集中供热区域内(半径8㏎)不准新上锅炉,现有集中供热区域内的生产、生活锅炉已有承诺的要按承诺的时间方案撤除,未承诺的要在202223年底前撤除。5、鼓励节能技术创新。每年抓好2023-20项重点节能技改第2页共4页和新技术推广示范工程。重点推广先进适用的低温纯余热发电、可再生能源、变频调速、锅炉节能、能源系统优化、热电联产、清洁生产、中水回用、电力需求侧管理等技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强制性行业和产品能耗标准,积极引进和消化国内外先进节能管理模式,不断提高能源管理水平,降低高耗能行业和企业的实际能耗。支持电子节能灯等高效照明行业开展。鼓励企业申报国家、省各级节能、节水、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工程,有关部门要尽可能提供方便。对列入市重点节能、节水、节材的技改工程参照市级重点技改的方法按其先进设备投资额给予财政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