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阳光培训〞专项行开工作总结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也是“六稳〞“六保〞任务的根底和重心。为加强就业培训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州纪委关于印发开展“阳光培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州人社局关于印发开展“阳光培训〞专项行动推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庚即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依据我县实际,制定了县“阳光培训〞专项行动方案。现将我县“阳光培训〞专项行开工作总结如下:一、对2023-2023年度工作进行自查、整改依据州纪委关于印发开展“阳光培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庚即抽派专人,对我县2023-2023年培训工作开展自查。(一)存在的问题1.2023-2023年我县的职业培训机构确定方式为:州级通过各类年度考核、专项检查、比选等方式选定每年度定点培训机构,并下达每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文件至县级。县级依据省州要求,并经州人社局认定的培训机构中选定。在众多培训机构选择中,具体负责实施职业技能的培训机构再由县级人社局局务会专题争辩确定。并未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取,县级内部选取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制度不标准。2.2023年以前年度培训机构为承接培训项目,向职业技能3培训主要负责的领导行贿及主要领导向培训机构负责人索要钱财。3.组织培训难度较大。一是我县农村人口分散,地域跨度大,组织集中培训难度相对较大。二是每年4月至10月,我县大局部群众外出务工或上山采挖野生药材,在家人员较少,无法集中组织培训。三是局部农村劳动力留意短期的务工收益,参与培训意识淡薄,培训乐观性不高。4.今年州局督导检查,觉察问题:(1)去年我单位未支付贫困户等规定人群的生活交通补贴,个别参训人员停机或无法接通,局部学员回访谈话和台账中的回访记录表不全都。技能提升行动企业职工培训进展缓慢。(2)以前年度资金公示期4不统一,公示期为3天、5天、7个工作日。(二)整改状况1.建立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内部制度。一是培训机构选取制度,担当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实行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主动对接财政部门,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严格招投标条件、程序和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招投标工作实施方案,确保选取机构“公正、公开、公正〞。二是职业技能培训监管制度,培训前,要求培训机构严格执行开班备案、训前有方案、有规划等程序;培训中,做好不定期开展培训期中检查,检查培训开展、学员签到、培训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