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新常态下煤矿平安生产监管探析一、中国经济新常态及特征自2023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及“经济开展新常态〞后,“经济新常态〞成为近年来重要的经济学术语,意指一个新的区别于过去的稳定状态,而非剧烈的变革状态,实际上是对我国过去经济开展理念、经济开展角度的再调整。根据一些学者的阐释,中国经济新常态特征主要有:第一,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由高速转向中高速增长。第二,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第三,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第三产业比重逐步增大。第四,经济开展方式由资源消耗型向绿色低碳循环开展转化。第五,弥补过去欠下的平安、污染等旧账。煤炭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是将平安生产隐患、危险止于萌芽状态的有效手段,事关经济开展、社会稳定和谐,也需主动适应经济开展新常态。面对经济开展新常态,如何认清新形势、树立新理念、施展新作为、抓出新成效,是煤炭平安监管不能不面对的新课题。二、经济新常态下煤矿平安生产监管中的问题1.平安生产监管意识欠科学。监管者习惯于经济开展高速时期的思维,抱着只要不出大问题、不出人命事故就万事大吉的心理,甚至认为只要gdp上去了,税收收上来了,出点小问题也无关大雅。对生产现场的平安工作较为注重,但对企业执行平安生产法律法规的监察重视不够。对煤炭开采过程的平安比较重视,但对煤炭储存、运输过程的平安监管缺位。对显性的平安隐患较为重视,但缺乏对间接却隐患危害较大的平安问题的足够重视。对企业要求的多、管束管制的多、找问题找毛病的多,但缺乏设身处地为企业想方设法解决问题的意识,缺少对企业主动效劳的意识。对煤炭开采人员的人身平安比较重视,但对环境平安,特别是对煤炭开采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没有足够的重视,有的认为要开展经济,牺牲环境就在所难免,还有的认为这不是煤炭平安生产监管的职责范围。其实,相比煤炭生产本身的平安问题,空气、水资源的污染对人民生命健康平安的破坏范围更大、影响更加持久,理所当然应该属于平安生产的监管事项。以上这些短视、狭义的平安生产监管意识都第2页共6页与经济新常态的新要求不相吻合。2.平安生产监管主体显薄弱。2023年底开始施行的新平安生产法第三条明确规定,要“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第七条规定,工会依法对平安生产工作进行监督。虽法律明确了平安生产的监管主体,但监管主体的过于局限的局面并没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