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扶贫办资金整治方案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省扶贫办有关文件和市扶贫办?关于下发〈市财政扶贫开展资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部署,结合今年我县正在开展的财政扶贫开展资金相关检查活动安排和要求,特制订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指导思想财政扶贫开展资金专项治理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通过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解决扶贫资金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标准和完善扶贫资金的监管机制,从而进2一步加快重点村的开展,帮助贫困农民持续增收、推动重点村和谐进步。二、组织领导县扶贫办成立财政扶贫开展资金专项治理工作小组,负责扶贫开展资金的专项治理工作,主要领导亲自任组长。各乡镇必须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亲自研究和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并抽调业务骨干组建专项治理工作小组。三、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治理工作,要切实纠正和查处扶贫资金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章更加完善、管理使用程序更加标准、管理使用机制更3加健全,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运转。四、治理范围和重点治理范围:2023年至2023年中央和地方安排的财政扶贫开展资金。治理重点:1、擅自改变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方案;2、违反规定改变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3、未及时拨付扶贫资金或履行项目报账,造成资金滞留或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和效益;4、违反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和扶贫项目立项、审批的程序;5、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骗取扶贫资金。五、治理的方法和步骤1、组织发动阶段。时间为8月1日至10日。各4乡镇按本方案要求,在前期开展的“落实强农惠农扶贫开发政策情况监督检查〞及迎接省审计厅对全省2023年至2023年扶贫资金专项审计等工作的根底上,结合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工作重点,研究部署好本乡镇和所辖重点村的财政扶贫开展资金专项治理工作。2、实施检查阶段。时间为8月11日至10月15日。其中:〔1〕自查阶段为8月11日至9月15日。8月25日以前由各乡镇和重点村先进行自查,8月26日至9月15日县扶贫办对各乡镇、重点村的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和市扶贫办对我县自查情况进行复查,县检查重点村的比例不少于30%。〔2〕抽查阶段为95月16日至10月15日。省将结合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及2023年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对重点县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重点县的30%。3、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为10月16日至11月5日。各乡镇、重点村要对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