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XX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方法XX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方法【公布单位】XX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71030【实施日期】19971201省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章名】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建设事业的顺利开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本省境内库容十万立方米以上或者坝高十五米以上的水库大坝(以下简称大坝)。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和过船建筑物等。国家有关部门直管的大坝,由其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管理。第三条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坝安全实施监督。各级水利、电力、建设等有关部门,是其所管辖大坝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大坝主管部门)。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大坝主管部门对大坝的安全管理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大坝建设和管理应当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坝安全的义务。第五条在大坝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及大坝主管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章名】第二章大坝建设第2页共7页第六条大坝工程建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大坝安全技术标准第七条总库容一千万立方米以上的大坝和抽水蓄能大坝的工程建设,建设单位应按XX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方法的规定,对工程场址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抗震设防标准进行抗震设计。第八条大坝工程建设,应当按国家和省根本建设的有关规定管理,并实行招投标和建设监理制度。第九条大坝工程的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水利水电设计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一)总库容一亿立方米以上的大坝工程,由甲级设计单位承担;(二)总库容一千万立方米至一亿立方米的大坝工程,由乙级以上设计单位承担;(三)总库容一百万立方米至一千万立方米的大坝工程,由丙级以上设计单位承担;(四)总库容一百万立方米以下的大坝工程,由丁级以上设计单位承担。大坝工程的设计包括工程监测、水文观测、通信、动力、照明、交通、消防以及管理用房、环境绿化等设施的设计。设计文件中还应当包括大坝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第十条大坝工程的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水利水电建筑施工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一)总库容一亿立方米以上的大坝工程,由一级施工单位承担;(二)总库容一千万立方米至一亿立方米的大坝工程,由二级以上施工单位承担;(三)总库容一百万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