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7页消防平安管理规定兰州第一人民医院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标准我院的消防平安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平安管理规定及XX省消防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各个部门以及病房、锅炉房、高压氧、液氧、供应室、库房、食堂、宿舍、家属院等自身的消防平安管理。第三条全院科室应当遵守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平安职责,保证全院消防平安。第四条医院法定代表人为医院消防平安责任人,对全院消防工作负总责。副院长为各分管科室责任人,对各分管科室消防平安工作负总那么。全院科室的主任、为科室消防平安责任人,对本科室及所属部门、人员的消防平安全面负责。科室护士长、库房保管员、食堂管理员、宿舍的管理人员等为本部门消防平安管理人,负责日常的消防平安管理工作。第五条全院各科室及各部门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平安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平安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平安责任,做到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第二章消防平安责任第六条消防平安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消防平安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全院和各科室消防平安符合规定,掌握全院和各科室及下属部门的消防平安情况;(二)将消防平安工作与本院、本科室及本部门的医疗、科研、教学及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三)确定逐级消防平安责任,制定消防平安制度和保障消防平安的操作规程;(四)组织消防自查自纠,催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消防平安方面的问题;(五)组织和制定符合全院和各科室的灭火和病员应急疏散第2页共17页预案并实施演练;(六)各分管消防平安责任人应定期向院消防平安责任人汇报所分管科室及下属部门的消防平安情况。各科室消防平安责任人应定期向分管本科消防平安责任人汇报本科室的消防平安情况。第七条消防平安管理人应当履行以下消防平安职责:(一)根据医院消防平安管理规定制定本科室及下属部门的消防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平安管理工作;(二)制定消防平安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平安的操作规程并检查落实消防平安情况;(三)组织实施消防自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四)组织实施对本科室及下属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平安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和平安出口畅通;(五)组织开展对医护人员及病员、陪护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灭火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