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监督制度〔1〕一、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学习有关文件资料,争辩重要事项,履行监督职责。具体时间支配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两委〞商定。依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集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二、由镇统一刻制村务监督委员会公章,制作村务监督委员会牌。公章仅限于在履行工作职责时使用,由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双人双锁〞保管。三、村务监督委员会要结合本村实际,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制度和议事规章,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标准、有序、高效运转。四、实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月报告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建立工作记录簿,据实简要记录学习、监督、反映社情民意及监督村“两委〞工作等状况。每月15日前,应将上月工作状况简要报告镇纪委。五、村务监督委员会应乐观宣扬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宣扬村“两委〞工作,听取并反映群众的意见或建议,接受群众信访举报等,帮助村“两委〞化解冲突。六、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年年终或下年初要向镇纪委、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述职报告工作并接受满足度测评。对“不满足〞率到达到会代表人数x%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要准时进行改选或罢免。七、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因健康缘由或外出等其他缘由短期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应指定其他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临时代行其职责。如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因健康缘由或外出等其他缘由较长时期不能到会正常履行职责的,经镇纪委核实后,原未中选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可直接递补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也可以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改选局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以保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正常运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无特殊缘由应正常履行职责。八、村务监督委员会应乐观支持村“两委〞正常工作,在监督村“两委〞工作的同时,要自觉接受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和群众的监督,要不越权、不越位、不得滥用职权。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违规违纪违法、工作不力、滥用职权的,村级党组织报镇党委批准后,可先行停其职,再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罢免其资格。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民主监督制度〔2〕一、村级民主监督的内容为但凡涉及村民利益或村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民主监督主要包括: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二、民主选举状况监督内容包括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选民登记、推选村民代表、直接提名候选人、候选人竞选、投票选举等过程是否公开、公正、公正。三、民主决策监督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