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拥工作的思考文章六篇【篇一】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利益格局深刻调整,价值观念日趋多元,军人抚恤优待工作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如涉军群体诉求增多,在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了涉军群体频繁集体上访的现象。这些问题固然有许多客观原因,但也与管理体制、机制滞后于形势开展,工作手段比拟单一有很大关系。应该看到,人民群众主张自己的权利,本身就是我国经济社会开展水平上升到更高阶段、人民群众民主意识增强的表现。习近平总书记说:“改革开放中的矛盾只能用改革开放的方法来解决〞,新时期的优抚工作也应当随着国情的变化、国防建设的需要作出调整。一、畅通表达渠道,完善优抚〔涉军〕群体民意表达机制多年来,国家定期提高优待抚恤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国家、地方还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专门针对优抚群体的新的福利政策,切实提高了优抚群体的整体保障水平,受到了优抚群体的欢送,也确保了优抚群体的总体稳定。但是在经济社会迅猛开展,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的情况下,优抚群体缺乏有法律保障的政治参与通道,甚至某些优抚〔涉军〕群体自感被社会边缘化了。在这种情况下,优抚〔涉军〕群体往往以抱团的方式〔甚至集访〕表达诉求,给社会稳定带来压力,因此,畅通表达渠道,引导涉军的民意进入预设轨道,及时进入党和国家的议事日程,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首先,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与优抚〔涉军〕群体的定期沟通机制,通过定期召开优抚对象座谈会,发放需求调查表等手段,及时掌握优抚〔涉军〕群体的需求信息,不断调整效劳方式,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其次,更重要的是,要加强优抚〔涉军〕群体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顶层设计的研究,建议借鉴农民工人大代表、残疾人人大代表的做法,在各级人大,为政治素质过硬、热心公益事业的优抚对象〔如军人家属、退伍军人等〕安排一定的代表额度,增强优抚〔涉军〕群体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参与感和影响力,及时解决优抚〔涉军〕群体的合理关切,降低他们与社会的疏离感。二、理顺管理体制,整合优抚〔涉军〕工作的行政资源目前,涉及军人抚恤优待工作的责任部门比拟多,如民政部门负责退伍军人、复员士官、军休干部的接收安置,人保部门负责转业士官、营以下转业干部的安置,组织部门负责团以上干部的安置,人民武装部负责预备役退伍军人的管理等;有些部门的职能还存在着某种交叉,如民政部门〔双拥办〕、人民武装部〔国教办〕分别从事的双拥宣传工作、国防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