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急废物全链条全过程把握行动方案参考范文为切实强化危急废物管控,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保障生态环境平安,依据关于印发全省危急废物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鲁环字〔2023〕8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核心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全面查清化工企业、涉危急废物企业和废弃厂房、院落、窑坑、矿坑等重点场所底数,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严峻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抓好危急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管控,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维护生态环境平安,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进展供给有力支撑。二、主要任务〔一〕查清危急废物依法申报状况。生态环境部门要结合其次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排污许可等数据,对区域内危急废物产生单位执行管理、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等制度状况进行全面摸排,查清是否依法登记申报。〔二〕排查危急废物标准化管理制度执行状况。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排查产生危急废物的工业企业危急废物标准化管理各项管理制度执行状况,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状况,危急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标准要求、是否正常运行。〔三〕摸清危急废物产生贮存状况。生态环境、工信等部门负责组织有关专家,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生产工艺等,逐一排查核实产生危急废物的工业企业申报登记危急废物种类和产生量的真实性;重点行业企业是否对定性不明的中间产物〔产品〕、副产物〔品〕等物料开展固体废物和危急废物鉴别,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产生危急废物的工业企业、利用处置单位在贮存危急废物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对风险隐患点摸清摸透。〔四〕把握危急废物去向状况。生态环境等部门负责排查产生危急废物的工业企业是否与有资质的利用处置单位签订利用处置合同,产生的危急废物是否与利用处置单位接收的种类、数量全都,是否执行危急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利用处置单位是否依据相关规定流程,科学标准、平平稳妥做好危急废物的利用处置工作;交通运输等部门负责排查危急废物运输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装载移动定位系统,并与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五〕严峻打击涉危急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生态环境、公安、工信、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应急等部门要依法严峻打击产生危急废物的工业企业未照实申报废弃危急化学品的行为或将废弃危急化学品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