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县直党委换届选举问题思考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是党内生活正常化的标志。最近我们就此进行了专门调查,发现县直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中存在着几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一、离退休或退居二线的上届委员参加不参加本次党员(代表)大会的筹建工作按照条例规定,上届党的委员会负责本次党员(代表)大会的筹建工作。这就必然涉及到上一届党委委员。由于日月更替、工作变动等诸多原因,一局部委员离休、退休了,一局部委员退居二线了。那么本次党员大会需要不需要请他们“指点江山〞呢。调查中两种观点截然对立:一种观点认为,“不需要〞。理由是,这局部老同志已离开领导岗位,对目前的情况不太了解,难免不会“瞎决策〞、“乱指挥〞,一旦与现领导冲突,如何收场。何况外地也有“调研员不参加局务会〞的先例。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当尊重其“委员〞权利,换届选举过程中,需要请他们参加筹建工作。我们认为,“委员〞不是任命的,是经过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任何一级组织都不能免除其委员职务。只有在新一届党委成立之后,其“委员〞资格才被取消。因此,我们主张首先要征求这些老同志的意见,如果他本人不愿意或者因为健康等原因不能参加的,我们也不必勉为其难。二、党员行政负责人作为不作为候选人以及候选人党龄、年龄有无限制调查中不少单位反映,目前党员行政负责人较多,在确定委员候选人时要不要优先考虑。如果优先考虑,又受到委员名额的限制,实际操作中很难摆布。我们认为,党员行政负责人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是有利于开展工作的。但问题在于,选举党组织领导成员必须依据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提名。能否获提名,要根据多数党员、党组织或代表的意见来确定。在这方面,党员行政负责人没有任何特权。何况仅仅考虑负责人,势必会影响党委委员的代表性,挫伤基层党员群众的积极性。第2页共3页至于候选人的党龄一般要在一年以上,其年龄最好在45岁以下,以保证党委班子年富力强,富有朝气。即使考虑到某些人的工作经验和群众威信等因素,也必须以任满一届为准,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三、纪检组长要不要提名为纪委书记候选人为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不少地区向县直单位派驻了纪检组长但各单位对纪检组长的安排不一,有的任纪委书记,有的任纪委副书记,还有的任纪检委员。我们认为,提名纪检组长作为纪委书记候选人比较适宜。因为纪检书记、纪检副书记、纪检委员乃至纪检组长的工作对象和工作内容大体一致,提名纪检组长任纪委书记有利于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