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法院司法效劳工作经验交流在改进作风中做好司法效劳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作出“八项规定〞,上级党委、法院也及时制定了进一步改进作风的假设干规定和要求。当前,结合基层人民法院工作实践继续开展好“四群教育〞和“作风改进年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的必然要求,是法院适应新形式、解决新问题、追求新进步的必要举措。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如何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充分发挥审判优势,更好地担负起保护、效劳、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开展的重任,这应当是我们每一位基层法院干警值得深思的一个问题。基层法院工作就全县整体工作而言,居于效劳的地位。主要任务是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效劳建设、促进开展。要实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促进地方经济社会跨越式开展,就必须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更新司法理念,改进工作作风。要紧紧围绕县委政府改革开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在履行好各项审判职能的同时,不断深化司法效劳职能,切实找准工作结合点和切入点,克服和解决在“转变作风抓落实〞等活动中查摆出来的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创新,为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公正高效的法律效劳。首先,要进一步强化五个意识。一是强化大局意识。全体干警要把思想真正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树立科学的开展观和审判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尽最大努力追求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和谐性与一致性,坚决克服单纯业务观念而一判了之的做法。二是强化忧患意识。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端正思想态度,以群众满意、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保持开拓进取的精神和锐气,正确对待曾经取得的荣誉,绝不能在荣誉面前裹足不前。要放下包袱,积极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三是强化效劳意识。坚持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文明司法,正确处理好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与效劳地方经济社会开展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第2页共3页好司法权的有限性与当事人诉讼目的多样性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司法程序的严肃性与处理群体事件的紧急性之间的关系,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四是强化和谐意识。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标准化建设为载体,全面落实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各项工作健康、协调、稳步推进,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公正、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