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南医疗健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修订《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集团公司各部室、二级公司、天植中药公司、医疗器械学院:根据西南医投发〔2022〕66号文件规定,安全部修订了集团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经集团公司2022年23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附件:西南医疗健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西南医疗健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2月20日2附件西南医疗健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公司组织实施的项目施工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室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组织实施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与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装修、拆除、修缮项目。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第二章项目立项第四条项目建设一般分为市委市政府安排代建、集团公司筹划建设两类。第五条代建项目应具备以下资料之一:(一)市委市政府安排项目代建通知、会议纪要、督办通知等文件;(二)公司总经办或党委会或董事会决策依据;(三)委托单位与集团公司签订的代建合同;3(四)其它应具备的相关资料。第六条公司筹划建设的项目应具备以下资料:(一)集团公司关于项目建设的可研报告,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规模、建设工期、投资估算、投资回收期等内容;(二)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或公司党委会或董事会决策依据;(三)达到《泸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泸市府发〔〔2019〕32号)、《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属国有企业类型划分与分类监管的意见》(泸市府办发〔2016〕48号)、《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管理市属功能性和公益类国有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16〕176号)等文件和发展集团有关规定投资金额的项目,应按照文件要求经发展集团、市国资委、市政府审定同意。(四)集团公司项目和下属公司项目填报审批表和备案表(附件1)。第七条根据不同的投资方式及国家、省对各投资领域的要求,在发改委进行审批或核准或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