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间法与国家法关系的整合摘要:国家法和民间法相互之间的关系一直法学家研究的课题。对于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学界也普遍认为两者之间既存在相互协调的一面,也存在矛盾的一面。因此从社会现实出发研究国家法和民间法之间的关系,并进而提出有效的措施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以到达国家和社会的二元统一。关键词:国家法;民间法;关系;整合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23〕06-0239-02一、研究背景关于国家法和民间法的关系,法学史和法律人类学都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法律史方面以梁治平、黄宗智以及日本的寺田浩明为代表。黄宗智以通过区别不同层次的官方表达来最终区别官方表达和民间表达的不同来研究国家法和民间法的对立。而寺田浩明那么是试图通过理解民间法的秩序来研究民事审判问题,将焦点集中在更广阔的背景中去研究清代的诉讼性质,以期正确处理民事实体法的研究和民事审判制度研究之间存在的断裂现象。在对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关系的研究上,还有赵晓力与马假设孟,赵晓力通过对中国农村中土地交易就行研究为视角,来研究国家法和民间法的关系,而马假设孟在其中国农村惯行调查一文中,以契约文书和诉讼案件为素材,研究了国家法和民间法之间的关系。因此本文在前人研究的根底上,从理论上对国家法和民间法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从目前中国的社会现实状况来看,中国相继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可以说法规标准无处不在,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但是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地区之间存在经济、文化、政治、法律等各个方面的差异。在中国的中西部地区法律资源的分布还是十分有限的。因此当人们遇上纠纷需要法律资源解决时,由于法律资源的有限以及自身的法律意识淡薄等情况,使得他们将纠纷诉诸法律来解决是不现实的。因此此时发挥民间法的作用既可以适时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又可以弥补法律缺失的空白,以到达国家和社会之间二元统一。二、概念剖析关于法的概念,历来法学家和哲学家都希望为其下一个确切的定义,但是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得到一个明确的答案。从实用主义的角度来看,我们目前暂且可以为法下这样一个定义:法是由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标准的总和。法的特征有: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法是一种行为标准;它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具有明确性。对于民间法,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和法学家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