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工作中“宽严相济〞政策的应用摘要:“宽严相济〞政策是运用在刑事司法中重要政策之一,它要求对待不同的犯罪主体时要表达出区别对待的思想,即:该宽的要宽,该严的要严,宽严相济,宽严有据。同时治安管理处分法的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那么〞。因此刑事司法上的“宽严相济〞政策对于我们铁路公安机关在日常的行政执法中也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并可加以借鉴。关键词:“宽严相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对于表现出主观恶意小、犯罪情节轻的初犯和过失犯罪行为,以及一些缺乏正确教育的青少年犯罪,可以采取以教育感化、帮助挽救为主的工作方法,做到可逮可不逮的不逮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起诉,表达当宽那么宽;对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经过屡次教育仍旧屡教不改的,要依法快侦破快诉,表达该严那么严。如何将刑事“宽严相济〞政策运用到铁路公安机关日常行政执法工作中,实现“三个效果〞统一?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三方面考虑。一、牢牢把握公安机关维护国家政治平安和社会大局稳定的职责使命,实现政治效果。我们要对影响国家政治平安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始终保持清醒认识,主要是:1、聚焦政治平安,认清东北地区独特的地缘政治,对半岛问题高度重视,摸清“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在东北当地组织犯罪的活动规律,预防境外反动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渗透境内,利用铁路从事捣乱破坏的危险;2、聚焦高铁和旅客平安,深刻认识确保高铁和旅客平安的极端重要性,全面掌控高铁平安要素,全方位管控风险,推动高铁和旅客平安向根本受控转变,保卫中国高铁“领跑者〞地位;3、聚焦社会稳定大局,牢固树立依法维稳理念,处理好维稳和维权之间的关系。对此,我们要认真对待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宽严相济〞的政策积极稳妥处理。1、要区分清楚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对于内部问题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带着深厚的感情做工作,宽严相济,区别对待。2、在处置维稳事件时,要充分考虑群众的利益,听取群众的诉求,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设身处地为群众排忧解难;3、建立和完善相关处置工作预案,务必落实矛盾排查机制、情报搜集研判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4、坚决防止境内外反动势力插手利用人民内部矛盾。境内外反动势力以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一直想通过插手人民内部矛盾,企图操纵群体性事件以及利用铁路从事破坏活动。对这种情况我们要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