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农村卫生培养建设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卫生队伍整体素质和效劳水平,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加强政府对农村卫生人才工作的领导和宏观管理,调动、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推动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制定和完善各项农村卫生人才政策,建立一套良好的人才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农村卫生人才的作用,从我国现阶段根本国情出发,坚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培养和建设一支与农村卫生开展需要相适应的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卫生人才队伍。2.工作目标。到20x年,全国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疗效劳人员要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的执业资格,其他卫生技术人员要具备初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到2x0年,全国大多数乡村医生要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乡(镇)卫生院院长原那么上要具有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严禁非卫生技术人员占用卫生技术岗位,对卫生技术岗位上的非卫生技术人员要有方案地清退;逐步提高农村卫生人员的学历层次;建立健全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农村卫生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全面素质。二、进一步稳定农村卫生人才队伍3.采取有效措施,吸引大、中专毕业生到县级以下农村卫生机构就业。志愿到艰苦、遥远地区以及乡(含乡)以下卫生机构工作的各类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可以提前定级,定级工资标准可高于同类人员1~2档。4.实施优惠的工资分配政策,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面向基层,面向农村。对长期在乡以下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农林一线科技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情况给予政策倾斜。第2页共4页5.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以业绩、能力为主的原那么,评价和使用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职称晋升,要给予适当倾斜。6.要重视乡(镇)卫生院院长的任用、管理和培养,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的骨干带头作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那么,认真做好乡(镇)卫生院院长选拔、聘任和管理工作。可以在全县(市)或更大范围内招聘作风好、懂技术、善管理的具有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优秀人才担任乡(镇)卫生院院长,其工资以及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