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561—20101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性能测试技术规范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性能测试所涉及的测试内容、程序及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的性能测试。本标准不适用于水泥窑共处置危险废物设施的性能测试。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5085.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18484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T212煤的工业分析方法GB/T213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GB/T384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GB/T11133液体石油产品水含量测定法(卡尔·费休法)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7040石油和石油产品硫含量的测定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HJ/T298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365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二噁恶英排放监测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3.2医疗废物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3.3焚烧处置设施指专用于焚烧处置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的成套装置(含尾气净化设施)。3.4性能测试指测试和评价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性能指标的行为。3.5热灼减率指焚烧残渣经灼热减少的质量占原焚烧残渣质量的百分数。其计算方法如下:100%ABPA式中:P——热灼减率,%;A——干燥后原始焚烧残渣在室温下的质量,g;B——焚烧残渣经600℃(25℃)3h灼热后冷却至室温的质量,g。HJ561—201023.6烟气停留时间指燃烧所产生的烟气从最后的助燃空气喷射口或燃烧器出口到二次燃烧室或高温燃烧区出口之间的停留时间。3.7焚烧温度指焚烧炉燃烧室出口中心的温度。3.8燃烧效率指烟道排出气体中二氧化碳质量浓度与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质量浓度之和的百分比。用以下公式表示:22(CO)CE100%(CO)(CO)式中:CE——燃烧效率,%;(CO2)和(CO)——分别为燃烧后排气中CO2和CO的质量浓度,mg/m3。3.9焚毁去除率指某有机物质经焚烧后所减少的百分比。用以下公式表示:0DRE100%iiWWW式中:DRE——焚毁去除率,%;Wi——被焚烧物中某有机物质的重量,g;W0——烟道排放气中与Wi相应的有机物质的重量,g。3.10标准测试废物指为完成危险废物(含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