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2508—20111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电话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话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电话,包括有线电话和移动电话。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8455包装回收标志GB/T15279自动电话机技术条件GB/T16288塑料制品的标志GB/Z20288—2006电子电气产品中有害物质检测样品拆分通用要求SJ/T11365—2006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SN/T1877.2—2007塑料原料及其制品中多环芳烃的测定方法YD/T1591移动通信终端电源适配器及充电/数据接口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YD/T1644.1—2007手持和身体佩戴使用的无线通信设备对人体的电磁照射——人体模型、仪器和规程第一部分:靠近耳边使用的手持式无线通信设备的SAR评估规程(频率范围300MHz~3GHz)YD/T1760.1数字移动终端外围接口数据交换第1部分:数据格式技术要求YD/T1760.2数字移动终端外围接口数据交换第2部分:数据交换文件格式技术要求YD/T1885移动通信手持机有线耳机接口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电话phone连接到公共通信网(包括固定通信网络和无线通信网络)内的固定电话终端、无绳电话终端和移动用户终端产品。3.2有线电话wirephone连接到公共固定通信网络内的固定电话终端、无绳电话终端产品。3.3移动电话mobilephone连接到公共无线通信网络内的移动用户终端产品。HJ2508—201124基本要求4.1产品质量、安全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4.2产品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4.3产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清洁生产。5技术内容5.1有线电话5.1.1仅使用电话线供电、具有LCD显示的有线电话,其在挂机状态下的漏电流应符合GB/T15279要求;其他仅使用电话线供电的有线电话在挂机状态下的漏电流应不大于20A。5.1.2使用外接电源供电的有线电话,其外接电源适配器实际的平均效率应符合YD/T1591的要求。5.2移动电话5.2.1移动电话的电磁照射比吸收率(SAR)值应不大于0.8W/kg。5.2.2移动电话电源充电器及充电/数据接口应符合YD/T1591要求。5.2.3移动电话有线耳机接口应符合YD/T1885要求。5.2.4移动电话软件的数据格式应符合YD/T1760.1要求,数据交换文件格式应符合YD/T1760.2要求。5.3产品要求5.3.1产品中均质材料的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1要求。表1产品中均质材料的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注1项目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