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567—20101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喷墨墨水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喷墨墨水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喷墨设备用墨水。本标准不适用于辐射固化喷墨墨水。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648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18582—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T15962—2008油墨术语HJ/T201—2005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水性涂料HJ/T370—2007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胶印油墨HJ/T371—2007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凹印油墨和柔印油墨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喷墨墨水inkforinkjetprinting指用着色剂、连结料、助剂等成分组成的分散体系,在喷墨过程中被转移到承印物上的着色物质。(GB/T15962—2008)3.2着色剂colorant指赋予喷墨墨水颜色的有色物质。(GB/T15962—2008)3.3水基喷墨墨水water-basedinkforinkjetprinting指以水为主要溶解或分散介质的喷墨墨水。3.4溶剂基喷墨墨水solvent-basedinkforinkjetprinting指以有机溶剂为溶解或分散介质的喷墨墨水。3.5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organiccompound,VOC指在101.3kPa压力下,任何初沸点低于或等于250℃的有机化合物。(HJ/T371—2007)HJ567—201024基本要求4.1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应产品的质量标准要求。4.2产品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4.3产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清洁生产工作。5技术内容5.1产品中不得人为添加表1中所列的物质。表1产品中不得人为添加物质序号物质1硒(Se)、镍(Ni)、砷(As)、锑(Sb)等元素及其化合物a2禁止使用乙二醇醚类物质b3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b4异佛尔酮5对苯二酚a着色剂中分子量超过10000的镍络合物除外。b乙二醇醚类物质和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见附录A表A.1。5.2产品中不得使用附录A表A.2、表A.3中的着色剂。5.3产品所用着色剂在还原条件下不得分解出附录A表A.4中所列的芳香胺。5.4水基喷墨墨水的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水基喷墨墨水中有害物质限量项目限值氨及其化合物/%≤2挥发性有机化合物/%≤30甲醛/(mg/kg)≤500甲醇/%≤0.3苯酚/(mg/kg)≤100铅、镉、铬、汞的总量/(mg/kg)铅/(mg/kg)镉/(mg/kg)铬/(mg/kg)汞/(mg/kg)≤100≤90≤75≤60≤605.5溶剂基喷墨墨水的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3溶剂基喷墨墨水中有害物质限量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