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526—20101环境工程技术规范制订技术导则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环境工程技术规范的分类、制订工作程序、编制原则、一般构成和编写要求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环境工程技术规范的制订。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1.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HJ565环境保护标准编制出版技术指南HJ/T416—2007环境信息术语《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41号)《国家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规划》(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2007]150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环境工程指为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修复生态环境、改善生活环境和城市环境质量的建设项目以及工程设施。[HJ/T416—2007]3.2环境工程技术规范指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为规范各类环境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运行维护等过程而制订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本标准中指《国家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规划》中确立的四类环境工程技术规范。4分类4.1《国家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规划》将环境工程技术规范分为通用技术规范、污染治理工艺技术规范、重点污染源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技术规范。4.2通用技术规范指规定各类环境工程建设和运行中基本或共性技术要求的规范,包括通用工程技术规范和通用基础规范。其中,通用工程技术规范指按水、气、固体、噪声等污染要素制订的、规定同一类环境工程建设和运行中共性技术要求的规范,简称通用类规范。如《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4.3污染治理工艺技术规范指以相同工艺技术原理或方法为基础,适合于不同行业的同一污染要素治理的技术规范,简称工艺类规范。如《污水活性污泥法处理工程技术规范——氧化沟法》、《污水厌氧生物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升流式厌氧污泥床法》。4.4重点污染源治理工程技术规范指以某一重点污染源治理为对象,适合于该类污染源所有污染物或特定污染物治理工程的技术规范,简称污染源类规范。如《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钢铁HJ526—20102工业除尘工程技术规范》。4.5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技术规范指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水平,保证其连续、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