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623—201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623—2011区域生物多样性评价标准—Standardfortheassessmentofregionalbiodiversity2011-09-09发布2012-01-01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HJ623—20112HJ623—20113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物多样性评价指标和方法,掌握并了解全国和各地生物多样性的现状、空间分布及变化趋势,明确全国和各地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整体上提高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管理能力,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生物多样性评价的指标及其权重、数据采集和处理、计算方法、等级划分等内容。本标准附录A、B、C、D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1年9月9日批准。本标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HJ623—20114区域生物多样性评价标准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物多样性评价的指标及其权重、数据采集和处理、计算方法、等级划分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以县级行政区域作为基本单元的区域生物多样性评价。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函[1988]144号)《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国函[1999]92号)关于发布全国生物物种资源调查相关技术规定(试行)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27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生物多样性biodiversity指所有来源的活的生物体中的变异性,这些来源包括陆地、海洋和其他水生生态系统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综合体等,这包含物种内部、物种之间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3.2野生动物丰富度richnessofwildanimalspecies指被评价区域内已记录的野生哺乳类、鸟类、爬行类、两栖类、淡水鱼类、蝶类的种数(含亚种),用于表征野生动物的多样性。在江(河)、海之间洄游的鱼类、生活在咸淡水交汇处的河口性鱼类可视为淡水鱼类。3.3野生维管束植物丰富度richnessofwildvascularplantspecies指被评价区域内已记录的野生维管束植物的种数(含亚种、变种或变型),用于表征野生植物的多样性。3.4生态系统类型多样性diversityofecosystemtypes指被评价区域内自然或半自然生态系统的类型数,用于表征生态系统的类型多样性。以群系为生态系统的类型划分单位。3.5物种特有性speciesendemism指被评价区域内中国特有的野生哺乳类、鸟类、爬行类、两栖类、淡水鱼类、蝶类和维管束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