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16-20142014年12月1日实施修编背景•一、质量监管形势的需要:明确五方责任主体的质量终身责任(授权委托、质量承诺、89号省长令),专项治理常见质量问题,建筑产业现代化等,其中治理质量通病就是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工程质量群众投诉仍时有发生,2013年13个省辖市中最多的质量投诉量近200起,极大耗用了建设行政管理和质量监管部门的政府公共资源。解决投诉的有效举措之一就是从源头控制和减少常见质量问题,降低质量通病的发生。•遵照全国为期两年的常见质量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工作部署,江苏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相关工作。•2014年全省组织十三个省辖市开展常见质量问题的专题防治研究,如扬州和镇江就是水电安装工程通病防治专题实践和研究。各地已积极响应和行动起来,扬州2014年11月召开了安装工程通病防治现场观摩及经验交流会。10月21日召开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部署会议11月21日南京南京市中和村经济适用房二期工程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6月6日)扬州市2014年水暖电气工程质量专项治理现场观摩会(11月12日)•苏建科(2013)586号文《关于印发(2013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2013年省质监总站组织修编本标准•组织部署修编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工作的会议纪要•二、标准自身更新的需要:•2006年4月开始实施已有八年,相关规范已作更新(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砼、砌体、屋面、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很多材料和工艺的应用发生变化(自拌砼、预制楼板、板底抹灰等应用减少,预拌砂浆、高强钢筋等应用增加)。•有些条款文字表述不清,存在争议,有些规定经过实践值得商榷(预应力砼管桩进场检验数量、有防水要求房间的砼止水坎浇筑方式等)。•有些分部工程发展迅猛,出现了新的通病,原标准未充分涉及(建筑节能、成品住房、智能建筑等),都需要修编该标准。修编要求前言中描述: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省厅领导要求也很明确:先进性、实用性、适用性。修编主要内容•所有的小章节和条款内容尽量围绕质量通病阐述,剔除了一些关联不大的规范条款。•保留设计、材料、施工、管理的编写框架。•增加了建筑节能、成品住宅装饰装修(基本规定和装饰装修工程)、智能建筑三方面的通病控制。•根据实际应用状况增加或删除了一些相应条款(如增加了预拌砂浆,删除了自拌砼、预制楼板等内容)•修订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