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1页失联党员处理意见范文一:关于对受学院处分的党员的党内处理意见东理城党办(202223)16号关于对受到学院行政处分的党员的党内处理意见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开展党员工作实施方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对我院党员的管理,强化党员的责任和纪律意识,现就我院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受到学院行政处分时,党内的处理意见说明如下:一、受到学院行政处分的党员(含预备党员),党支部要根据受处分的程度相对应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留党观察、开除党籍的处分。没有撤销党内职务二、预备党员。受到警告处分的,那么延长预备期一年;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含严重警告),那么直接取消其预备期。三、入党积极分子或入党申请人,受到行政处分的,在校期间,不能开展入党。请各总支(直属支部)认真核查本单位、本支部是否有以上情况的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及时作出相应的处理,并报党委审批。特此通知。党委办公室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三日东理城党办(202223)16号关于对受到学院行政处分的党员的党内处理意见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开展党员工作实施方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对我院党员的管理,强化党员的责任和纪律意识,现就我院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受到学院行政处分时,党内的处理意见说明如下:一、受到学院行政处分的党员(含预备党员),党支部要根第2页共11页据受处分的程度相对应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留党观察、开除党籍的处分。没有撤销党内职务二、预备党员。受到警告处分的,那么延长预备期一年;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含严重警告),那么直接取消其预备期。三、入党积极分子或入党申请人,受到行政处分的,在校期间,不能开展入党。请各总支(直属支部)认真核查本单位、本支部是否有以上情况的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及时作出相应的处理,并报党委审批。特此通知。党委办公室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三日范文二:关于对受学院处分的党员的党内处理意见东理城党办(202223)16号关于对受到学院行政处分的党员的党内处理意见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开展党员工作实施方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对我院党员的管理,强化党员的责任和纪律意识,现就我院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受到学院行政处分时,党内的处理意见说明如下:一、受到学院行政处分的党员(含预备党员),党支部要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