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财政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一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政法委、综治办的直接指导下,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三个代表〞和“构建和谐社会〞重要思想,结合省、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以维护社会持续稳定、效劳经济建设为目标,狠抓落实,严格管理,为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思想认识到位。我局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把综治、普法、平安创立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及时调整了社会治安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等工作机构,由局长任组长兼第一责任人,副局长任副组长兼第二责任人,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经常进行综合治理工作检查。凡机关综合性会议,局领导必讲综治工作,统一认识,增强防治观念,要求大家要正确处理改革、开展和稳定的关系,牢固树立“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促进财政工作的根本保证〞的理念,努力提高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再认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综治工作。并有方案、有步骤地举办各类宣传教育,组织学习有关综治文件及领导讲话精神,切实加强财政“五五〞普法教育和综治专题教育;采取出墙报、贴标语、办公开栏等形式大力宣传创安政策法规,使之深入人心,不断增强财政干部职工法制意识、综治工作参与意识和创安达标意识。二、认真制订责任目标并确保督办落实到位。按照全区统一部署,根据自身实际,以[2022]25号文件制订印发了切实可行的202223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各主管局长在分别与各股室负责人、基层所所长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状时,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考核范畴,做到与财政主要工作同时规划、同时部署、同时考核、同时奖惩、同时查检督办;各股室根据责任状制订第2页共4页本股室职责,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细化到项,形成了上下联动、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一级督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的责任管理机制。没有有效的监督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就容易流于形式,很难收到实效。为此,我们采取得力措施,加强督办落实。一是实行定期汇报制度,要求各股室每季度汇报一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查找缺乏;二是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