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法医学第九章活体损伤鉴定编者洪仕君(昆明医科大学)编者洪仕君(昆明医科大学)第一节概述一、概念及内容临床法医学鉴定是根据司法机关或有关部门的委托鉴定要求,运用临床医学、法医学和其他学科的理论和技术,对被鉴定人进行检查,根据我国现行公布实施的法律条款做出相应的临床法医学鉴定结论的过程。临床法医学鉴定,为司法机关及有关部门调解、赔偿、审判量刑提供科学证据。在刑事和民事案件诉讼中,凡涉及到活体所要解决的与法律有关的人身伤害、残废、劳动能力等医学问题,均是临床法医学鉴定的内容。二、鉴定程序和种类(一)临床法医学鉴定程序1.案件受理刑事案件必须由司法机关委托方可受理。民事纠纷可接受其他单位、妇联、民政部门等委托。委托时应明确提出委托的目的和鉴定要求。2.案情了解鉴定人要认真阅读委托机关提供的案件材料,仔细听取办案人的介绍和询问当事人。3.活体检查包括对伤(病)者身体检查和临床医学辅助检查4.现场勘查5.制作鉴定书(二)临床法医学鉴定的种类1.鉴定临床法医学鉴定人接受委托方的委托,运用临床医学和法医学理论和技术,对被鉴定人进行检查,按委托鉴定事项讨论、分析,作出鉴定结论的过程。2.补充鉴定指在案件处理中,委托方认为临床法医学鉴定结论的论据不足或者发现了新的资料,提交给原鉴定人复查,对原鉴定作补充或解答新问题的过程。3.再鉴定指委托方或当事人对原鉴定或补充鉴定持有疑义时,委托其他鉴定机构对原有资料和被鉴定人进行鉴定的过程,又称重新鉴定。三、鉴定的特点1.活体损伤检查和鉴定的对象是活体,主要目的是为法律诉讼提供证据,为法律制定提供依据。2.临床法医学检查和鉴定,要具备三性原则,即合法性、相关性和可信性。3.临床法医学鉴定涉及的面广、难度大,对鉴定人知识的储备要求高。4.对鉴定时限有严格的要求。进行临床法医学鉴定要注意以下几点:1.临床法医学检查、鉴定,必须按法律诉讼程序及委托方所要求的鉴定事项,对人身进行检查、诊断后做出鉴定结论,以鉴定书形式提交委托方。2.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有权查阅、询问本案卷宗和有关情况,但必须严守秘密。3.鉴定中涉及一些专门性问题时,应聘请有丰富经验的临床医生参加鉴定,以保证鉴定结论的准确无误。4.鉴定人在鉴定工作中应按照相应的法规、标准执行。5.在应用临床资料时,鉴定人必须以自己的检查结果去和病历记载的伤情相印证、审核资料,只有证实与伤情符合时才可以引用。6.遵纪守法,尊重事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