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畸形的产前超声检查(一)柳州市妇幼保健院功能科蒋健穗胎儿畸形•专指胎儿期胎儿各器官结构存在的形态结构异常•可以合并或不合并功能异常•胎儿畸形产前超声声像图种类繁多•即使是同一畸形在不同的妊娠阶段,其声像图也可能不同•一个超声医师个人的经验和专业知识是有限的•仪器的局限性•胎儿、母体的方面影响因素•正如美国妇产科医师协会(1993)所强调的一样:“不管使用哪种方法,亦不管妊娠在哪一阶段,即使让最有名的专家进行彻底的检查,期望能够将所有的胎儿畸形均能被检测出是不现实也是不合情理的。”•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将产科超声检查分为二个层次•一个层次是常规超声检查(routineultrasoundexamination)•另一个层次是以检测胎儿畸形为目的超声检查(targetedimagingforfetalanomalies,TIFFA)•当常规超声检查怀疑有异常,或胎儿畸形高危孕妇,均进行TIFFA检查,通过TIFFA来减少胎儿畸形的漏诊TIFFA检查•检查的胎儿结构较多,几乎对胎儿每一重要器官都要进行检查•检查时间长,•检查费用较大•对检查仪器要求高•对医师的专业水平要求高•不是每个医院、每个超声医师都能够进行TIFFA检查这方面的检查•也不可能对所有孕妇都进行这种检查。•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区域广泛,城乡医疗差别较大的发展中国家,更不可能要求所有医院的医生都开展类似美国TIFFA检查•要明确诊断各种各样的胎儿畸形,更应该分多个层次对胎儿进行检查•即使在产前诊断机构的具有产前诊断资格者,使用高档彩超仪的情况下•也不能要求在孕早期诊断一些需在孕晚期才能出现的畸形•也不可能要求每次超声检查均能对所有胎儿畸形进行排除性诊断•对于胎儿畸形的检测,应有严格的时间性,不是所有孕周都进行胎儿畸形检查的•对于一个已临产的孕妇,仅了解胎位胎先露的情况,如果要求检查者去发现所有各种畸形,是不切实际的•卫生部已出台了《产前诊断技术管理条例》对产前诊断进行规范管理•从我国的医疗具体情况出发,产科超声检查可分为以下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暂称之为一般产科超声检查•对于条件较差的基层医院•或在条件较好的医院已进行过系统超声检查的孕妇•仅进行大致的胎儿生长发育评估检查内容•仅要求进行双顶径、股骨长及腹围的测量•判断胎儿是否存活•胎盘位置•羊水情况等•第一个层次的超声检查不是以检测胎儿畸形为目的超声检查•但对产科临床仍能提供一些意义的信息。第二个层次•暂称之为产科常规超声检查,除要求要完成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