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奖励方案:企业创新鼓励奖励制度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进一步鼓励技术创新,激发员工的创新潜能,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的长远开展,结合公司工作开展实际,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职能部门。第二章技术创新类别和奖励范围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创新为企业各部门为了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所进行的一切有价值的、能够产生持久影响力的技术改进和创造活动,包括技术创新、创造专利和技术改造。第四条技术创新指为了研发新产品或提升现有产品生产能力、技术水平而做出的各项改进、改善与创造(专利)等:1、研发新产品:根据市场需求,新研发的产品;2、产品技术创新:创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新配方,提高现有产品质量,改善产品性能,节约原材料等;3、工程技术创新:通过对设备、工艺过程、操作技术、工、夹、量具、试验方法、计算技术、运输及储藏等的改进改造,从而提高效率或降低本钱;4、通过对平安技术、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改进,提高平安水平,减少工伤事故;5、其它创新。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引进技术(人才),使企业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关键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等。第三章创新评审和奖励机构第五条企业成立由分管副总领导,工程投资部、财务部、企管办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创新管理与评审委员会,领导企业创新管理和评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一)根据企业生产和经营需要,公布创新需求,指导企业有关机构、人员的创新工作;(二)对企业创新工程进行评审;(三)对有关创新工程进行奖励。第六条企业工程投资部代表创新管理评审委员会,履行创新管理日常职责;工程投资部可召集有关部门对创新工程的奖励征集意见。第四章工程的立项、批准和验收第七条提出工程设计方案者,要将设计方案提交到本部门负责人,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属意见后报总工程师,经总工程师审核、总经理批准为正式立项;第八条工程获得立项后,工程主要实施部门负责工程推进和阶段检查,假设无法按原方案实施,那么应提出工程终止申请报告或工程方案改进报告;第九条工程完成后,工程实施部门提出工程完成验收申请,由总工程师或责成某部门组织工程验收。第五章奖励标准第十条企业采取多样化的创新奖励方式,包括奖金、实物、带薪休假、旅游等,管理制度企业技术创新奖励制度第十一条企业职工根据生产或客户的需要,创新创造新产品或新技术、新工艺,应用于生产或销售并取得授权专利的,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创造人或者设计人奖金;在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