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二、新参加工作的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经营活动。五、当观察到以下病症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六、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七、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八、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每年制定食品安全培训方案,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二、从业人员应当熟悉与岗位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必备的岗位卫生操作技能。第2页共6页三、没有2年以上的食品安全管理经验食品安全管理员不得上岗。四、培训情况应当建立档案,内容应当包括培训、考核以及整改措施实施的时间、地点、人员、方式、记录人等信息,不得涂改或污损,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配备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具体承担以下职责:(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自律自查,催促制度落实;(二)组织实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催促不符合岗位健康卫生管理要求的从业人员调离岗位;(三)制订、实施食品安全培训、考核方案;(四)审核进货查验管理执行情况,对不合格食品实行一票否决权;(五)催促处置不合格食品;(六)审核各项食品安全记录,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