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页XX省高级人民法院XX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小编推荐]2023.12.06下载发文机关:XX省高级人民法院,XX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发布日期:2023.12.14生效日期:2023.12.14时文效性:现行有效号:苏高法审委(2023)47号XX省高级人民法院XX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苏高法审委(2023)47号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各市、县(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了依法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保障劳动关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省法院与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现予印发,供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参照执行。执行中如遇新的法律、司法解释施行,应按新的法律、司法解释执行。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法院民一庭或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二00九年十二月十四日为依法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切实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一、劳动关系的主体第一条与原用人单位保存劳动关系的下岗、内退职工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可按劳动关系处理:劳动者请求在新的用人单位享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职业第2页共8页危害防护、福利待遇的,应予支持。但劳动者请求新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办理社会保险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特别约定的除外。第二条未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用人单位分支机构,受用人单位委托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当将委托其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作为当事人。第三条用人单位招用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按雇佣关系处理。1/62023.12.06下载第四条没有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个人承包经营者违法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劳动者请求损害赔偿的,应当将发包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作为共同当事人。发包组织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可以依据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向个人承包经营者追偿。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第五条劳动者不愿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